2024年福山医保改革释放4大利好

烟海e家 2024-04-11 15:12

烟台融媒4月12日讯(记者 邹春霞 通讯员 宋龙帅 摄影报道)4月11日下午,福山区举办“医保政策惠民生”主题新闻发布会,会上福山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其顺公布了2024年,福山区医保局重点工作,今年,福山区医保局将不断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打造优质便捷医保服务网络,深化医疗保障全方位改革,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第一次住院治疗的,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500元、800元;第二次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降低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治疗的,不再设置起付标准。

提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水平。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职工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由500元、800元、800元分别降低至200元、400元、600元;在职职工的支付比例由75%、65%、55%分别提高至80%、70%、60%,退休人员在上述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2300元分别提高至5000元、6000元。

优化生育保障制度。将女职工异地住院分娩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由定额补助提高为据实报销;将女性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分娩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纳入报销范围,实行据实报销。

推进集采扩围。落实国采第九批41种药品、第四批运动医学类和人工晶体类医用耗材以及省际联盟干扰素、体外诊断试剂、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血液透析等药品耗材集采结果,全年集采药品达到800种以上,医用耗材达到40类以上。

下一步,福山区医保局将进一步聚焦群众在就医购药方面的现实需求,持续推动医疗保障政策真正落地见效、惠民便民,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为福山区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