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善花开·慈善新法传——芝罘区慈善总会开展公益慈善普法活动

烟台民政 2024-03-20 09:16

  3月17日,芝罘区慈善总会在奇山街道塔山社区家风广场组织开展“春暖善花开·慈善新法传”公益慈善普法宣传活动,为社区居民进行慈善法讲解,鼓励更多的爱心人士和爱心企业加入到慈善队伍中来。活动现场,慈善总会工作人员为现场群众发放了新修改的慈善法宣传页和印有芝罘区慈善总会标识的口罩。

  据悉,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将于2024年9月5日起施行,将成为我国慈善事业从传统慈善转向现代慈善的一个重要标志。新修改的慈善法共13章125条,涉及慈善组织的申请登记、慈善捐赠、慈善服务等,用法律为慈善定性,对参与主体赋权明责,既表明了倡导什么样的慈善行为与慈善活动,又规制了相关禁止行为,如明确开展募捐活动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等;进一步规范网络慈善,规范网络个人求助行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慈善法精神,芝罘区将以慈善城市建设为引领,着力打造芝罘区“向善罘地”慈善品牌,以慈善展示空间、慈善街区、慈善地标为阵地,鼓励更多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集善流成善海,共助我区慈善事业发展。同时,芝罘区慈善总会将创新慈善活动项目,针对困难群众衣食起居实际需求,围绕“善助”“善养”“善学”“善医”“善居”等领域,推出“情暖万家”“情系学子”等系列慈善项目,将社会的公益慈善之心反哺群众,切实增强群众的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

  编审:纪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