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区开展非法运输液化气整治行动 严防燃气安全事故

烟海e家 2024-02-03 16:58

  烟台融媒2月3日讯(记者 张丞 通讯员 邹积涛 王建)春节来临之际,福山区交通运输局会同福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辖区内开展了为期三天的联合执法检查。

  1月30日傍晚,在蓬丰线道路检查过程中,联合执法人员发现一辆红色小型封闭式厢式货车形迹可疑,车厢后轮胎重物压感明显,发现异常后执法人员立即开展执法检查活动。

  经查,该红色小型封闭式厢式货车箱内装载有大量液化石油气钢瓶,且货车驾驶员邹某未能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等运输资质,涉嫌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钢瓶。根据相关规定,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运输经营,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