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申请表》。
2.根据申请病种提供由具备申报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本人近一年内的有效住院病历复印件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各类诊断依据。
1.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确诊的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申办。
2.网上办理:在异地医疗机构确诊白血病、全身各系统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消化性溃疡、血友病、经皮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后、心脏移植术后、心脏瓣膜置换术后、骨髓移植术后9类疾病的患者,可通过“烟台市政务服务网”在线提交申办材料,并查询办理结果。
3.邮寄办理:在异地居住或异地医疗机构确诊的患者,可将申办材料通过快递等方式寄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4.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无法通过以上方式办理的参保人,可持相关证件、经确诊疾病的定点医院盖章的《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申请表》(异地确诊的不需提供)、病历材料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或委托他人代办。
参保人员提交申办材料时应在窗口工作人员指导下,根据诊治需要和就近方便的原则,自主选定门诊就医购药的定点医疗机构,并在《烟台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申请表》上签字确认,且一年之内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