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烟台】闲置房?空置房?这一字之差,物业费优惠可不同!

烟台广播电视台 2023-12-28 14:12

   烟台时刻12月28日讯(融媒体记者 王钧 )最近海阳一家物业公司因为小区业主不按标准缴纳物业费,犯了难。事情的起因是,物业公司所服务的小区某住户,以自己5个月未曾在小区居住为由,要求以闲置房的标准缴纳物业费。

 

  闲置房的物业缴费要享受优惠,必须满足两个条件,其一,房子需要满一年以上未曾居住,其二,必须要向自己所在的物业进行报备,同时满足以上两点,闲置房才能按照标准享受物业费优惠,但该住户只有5个月未曾入住,因此,无法界定为闲置房。而与闲置房有着一字之差的空置房,最近也在物业经营中频繁地被业主提及。

 

    这家成立于2007年的物业公司,如今服务着12个小区,涉及到11000多户,所谓众口难调,但要让住户们都能按照标准统一落实,还得需要法治的约束。

   海阳市司法局东村司法所所长徐希峰为解决事件,现场做出了解释,“2019年出台的文件空置房是应该交60%的物业费,闲置房应该交65%的物业费,按照202311月份出台了一份新的文件,空置房就是交20%的物业费,闲置房交60%的物业费,闲置房、空置房都需要与物业公司这个报备。

    司法所所长虽然嘴上说着可以靠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但其实,他心里还在琢磨着另一个能让物业和业主都双赢的办法。

 

   徐希峰准备以东村司法所或东村普法办的名义牵头,从2024年开始结合着民法典这个实施,从这12个小区开始,每个小区安置一名人民调解员,这个把这个小区的千家万户的基本情况摸透,这样有利于公司和小区居民进行沟通。